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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
本發明車用限制酒后駕駛裝置,涉及一種汽車駕駛安全控制裝置,該裝置是一種采用光電檢測和傳感技術的限制駕駛員酒后駕駛的控制裝置,包括檢測裝置、中央處理器和執行裝置,檢測與執行裝置分別通過電路與中央處理器相連接,檢測裝置包括光電式面部感應器、脈搏感應計和酒精氣體檢測計,執行裝置包括發光控制器、發聲控制器及發動機停車控制器,檢測裝置將檢測到的信號分別通過電路傳給中央處理器,中央處理器處理接收的信號判定為酒后駕駛后向執行裝置發出報警和停車指令,執行裝置發出報警和控制原車發動機減速和延時停機;未發現酒后駕駛則自動關閉。本發明對實施的車輛無特殊要求、使用方便,結果準確可靠,數據方便調用并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