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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通信已成為與廣大市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必需品,但基站作為支撐移動通信發展的關鍵性基礎設施,卻由各運營商通過市場方式分別推動建設,導致出現基站選址難、建設難、被逼遷等問題,影響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同時,基站也因電磁輻射成為市民投訴的對象,不僅投訴量呈逐年上升趨勢,且有從單主體投訴向集體上訪發展的趨勢。為推進基站有序建設,切實保護市民健康,實現人、基站、城市的和諧共生,市無線電管理局與市規劃局聯合委托我院編制本規劃,系統研究基站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新思路、新體制、新辦法。 本規劃從全市整體角度抓住片區移動通信用戶總量不變、按照共建共享思路、采用城市規劃常規的技術方法布局基站,滿足三家運營商多種制式的網絡需求;同時,對電磁輻射提出多種情形下基站防護距離,按城市景觀要求。在城市建設區,以法定圖則為平臺,從覆蓋、容量兩個方面建立基站預測模型,并對法定圖則片區進行綜合預測,在與片區內現狀基站充分銜接后按地塊落實規劃基站站址。在非建設區,從覆蓋角度總結基站設置規律,以其功能及已確定的建設項目為基礎,指導基站布局。 本次規劃的法規研究專題將運營商分散建設后的備案制改變為以政府主導共建共享的建設前審批制,創建由無線電主管部門負責前置審批、最終驗收并頒發臺站執照,由規劃主管部門將基站納入地塊規劃設計要點,由環保主管部門對宏基站實行項目環評、電磁輻射驗收兩級管理,推行基站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避免補建基站而與《物權法》沖突。 本次規劃思路和內容與國家多個部委發布的《關于推進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的意見》完全一致;剛頒布的《城市通信工程規劃規范》(國標)已將基站納入城市基礎設施。 經過三年醞釀、策劃,三年編制規劃、審批,本規劃實現技術、規劃、管理等方面的系統創新;審批后近三年時間內,全方位指導基站規劃建設,并得到國內正在探索基站規劃的城市政府的廣泛認同!